close
產生的分貝在噪音管制法管制標準範圍內,就保證合法嗎?
前陣子有個值得注意的個案<鄰居抗議半夜備料太吵 早餐店8點前禁
營業>。
在這個案例事實中,法院認為噪音管制法第8條「噪音管制區內,於
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、地區或場所不 得從事下列行
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:一、燃放爆竹。二、神壇、廟會、婚喪
等民俗活動。三、餐飲、洗染、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
行為。四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。」的立法目的是保障「生活
環境安寧」,與有無超過噪音管制法的音量標準值無關,即便早餐店
發出的聲音仍在噪音管制法標準範圍內。
因此,法院認為早餐店長時間在人睡眠的時間發出聲響,已屬「妨害
他人生活環境安寧」,具不法性,構成民法的侵權行為。最後法院判
早餐店須賠精神賠償共20萬元,並且於晚上10點至隔日早上8點均不
得營業 。
可以說,音量的分貝數符合標準值很好,但毋寧先向鄰居說明,取得
體諒,才能避免往後無謂的爭端。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