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八大行業?
特種行業只有八種嗎?
相信提到八大行業,一般人直覺就是聯想到酒店,腦袋會浮現警方大
張旗鼓進行著XX專案的掃蕩臨檢,而酒店員工與顧客都遮著臉的新聞
畫面吧。
近日一篇臉書上的文章,批評從事八大行業的女性勞動者,引起網
友瘋傳,PTT熱議。而這篇臉書文章內容,正可看出撰文者心裡認為
的八大行業就是色情業。
然而,八大到底是哪八種行業?
一般而言,都是以<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
治條例>所列的8種行業為準,分別是:舞廳業、舞場業、酒家業、酒
吧業、特種咖啡茶室業、視聽歌唱業、理容業、三溫暖業。
同為直轄市的另外四都也都有類似的管理規定,即<台中市休閒娛樂
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>、<桃園縣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>、<台
南市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>、<高雄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
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>。
五都對特種行業的種類劃分有些許出入,桃園市多了資訊休閒業(也
就是網咖);台中市也多了資訊休閒業,但將理容業剔除,並規定了
「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業」作為彈性規範之用;台南市也將理容業剔
除,多了電子遊戲場業;高雄市則是只規範酒家、酒吧、舞廳、舞場
、特種咖啡茶室五種。
比較五都的規定之後,可以知道特種行業不限於8種,可多也可少,
當政府機關認為特定的營業模式、種類危及到公共安全與社會安寧
時,就會列為特種行業加以管理,而這些行業,與色情或暴力有著
或隱或顯的連結關係.......或其實,這只是人們想像出來的連結而已。
例如,2015年時台北市打算將夜店業列為特種行業加以管理,就引發
是否會影響live house經營的爭議。
五都對特種行業的管制規範內容大概都有:(1)限制營業場所與學
校及住宅的距離,例如台中市就限制營業場所距離學校至少要有200
公尺以上的距離。(2)對負責人也有資格限制,例如犯下性犯罪、
毒品犯罪、暴力犯罪服完刑要超過3年,或從未犯下妨害風化罪。
(3)對進出場所之人的年齡加以限制。這些規定,都是對憲法保障
的營業自由、工作權、財產權的限制,在在透露出特種行業與主流所
肯認的善良風俗間有著微妙的緊張關係。
社會有消費的需求,但社會又怕需求太容易獲得滿足。
特種行業經營模式推陳出新,過往的「理髮業」現在實在不容易找到
(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理髮業是什麼吧?),合法的「特種咖啡茶室」
(茶店仔)更是寥寥無幾,取而代之的是新興的「傳播公司」,但這
恐怕不算是目前五都管制規範下所稱的特種行業,但撇開沒有特定服
務地點的特徵後,其陪侍本質還是與特種行業相同。又例如「飯局女
孩」,像是升級版、精緻版的陪侍。該如何看待、管制這種流動性高
、隱匿性高的服務模式?這牽涉政治人物都市治理的邏輯以及都市居
民對社會安全與善良風俗的想像。